蔡姓人妻前年到健身房運動認識樊姓男教練,竟與樊男搞不倫,2人暗通款曲一年,蔡女主動向老公自白出軌,蔡夫原不願追究,今年4月,樊男到捷運站堵蔡女,下跪強迫蔡女收下禮物並與他繼續聯絡,「勾勾纏」不放手,蔡夫憤而提告樊男通姦、強制罪,新北地檢署認為,無證據證明2人有嘿咻,加上樊男送禮時,未碰觸蔡女肢體或限制行動自由,蔡夫對妻子撤告,昨將樊男、蔡女處分不起訴。
樊男供稱,蔡女主動追求他,2人一起出去過但未嘿咻,承認送禮時有下跪,但未碰觸到蔡女。
檢方認為,無法憑蔡女單一指述認定2人通姦,強制罪構成要件也不符,昨予樊男不起訴處分。
自由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