悲劇小三愛上買春男 密集嘿咻代價賠50萬
2015-10-15 12:43
1名中國籍李姓女子嫁來台灣後到理容院上班養家,未料竟愛上前來議價買春的已婚黃姓男子,事後離婚並在黃安排下進入公司與正宮當起同事,8年多來平均每月與黃嘿咻6到8次,但後來雙方交惡,關係也東窗事發,正宮憤而提告,今台北地院判李女須賠償50萬元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黃男與妻子結婚逾20年,並育有3名子女,93年間黃男到理容院買春時認識李女,雙方一見鍾情,黃男遂說服李女與丈夫離婚,並將李女安排到自己經營的水電公司上班,小三與正宮竟就此當起同事,黃男閒暇之餘平均每月找李嘿咻6到8次。
未料事後,雙方為勞資爭議逐漸交惡,李女還在最後一次嘿咻時偷偷拍下性愛影片備用,存放在公司電腦中,101年間兩人關係果然東窗事發,黃妻發現李女有偷拍性愛影片,憤而向李女提起刑事告訴,李女為此潛逃出境,全案最後因逾越時效而不了了之。
李女返台後,黃妻再循民事途徑提告,向李女求償200萬元,台北地院依據雙方共同友人蔡女的證詞,得知李女多年來確實常跟黃男上摩鐵嘿咻,也常以老公老婆互稱,甚至李女在關係曝光後還曾傳LINE訊息給黃妻:「你應該謝謝我,這麼多年幫你照顧你老公,要不然你早就有AIDS了!」等語,認定雙方確有通姦情事。
台北地院審酌黃妻年收入約300萬元,名下有房有地,李女年收入僅剩9萬多元,且還因腦瘤治療中,今判李女須賠償50萬元。
自由時報徵信社申訴